作者: LisaShie (new~小麻) 看板: BabyMother
標題: Re: [寶寶] 寶寶小睡中能出門嗎?
時間: Wed Jul 25 09:22:29 2012

※ 引述《jadepond (JP)》之銘言:
: : 真的不要,這樣觸法,而且妳永遠不知道後果是什麼。
: ^^^^
: : 總之也不是嗆奶,就應該是嬰兒猝死。
: ^^^^^^^^
: : 我們永遠無法知道三∼五分鐘裡面會發生什麼事情。
: : 若是嬰兒,他突然會翻身,悶住。嗆奶,悶住。
: : 有隻小蟲爬進鼻孔,打個噴嚏嗆奶,悶住。被子被風吹起來蓋住口鼻,窒息。
: : 若是幼兒,外出失蹤,墜樓意外,打翻東西撞到頭。
: : 放大絕好了,若是就在這幾分鐘發生火災呢?地震呢?
: : 要怎麼去保護小孩?天災人禍往往都是幾分鐘內定生死。
: : 當然,這些事情媽媽若在家也是有可能發生的。
: : 但若聽到一點聲響或孩子的哭泣就去察看,勢必減少很多危險性。
: : 若有狀況也可以立即處理。
: : 我們當然不可能跟孩子寸步不離,但做到孩子在家我們不離家應該是必要的。
: ^^^^^^^^^^^^^^^^^^^
: : 而且這在法律上也有明訂,六歲以下孩子是不可獨自在家的。
: 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
: : 我覺得六歲都還太小,很多國家是八歲十歲甚而十二歲。
: : 我也曾遇過需要下樓但是孩子還在熟睡的狀況。
: : 我是寧願吵醒孩子抱他下去也不會放孩子單獨在家。
: : 孩子哭鬧也罷,但這跟他的安全比起來,我寧願他少睡一點。
: : 所以我必須很嚴肅的說,
: : 請不要覺得放孩子在家去買個菜,轉個帳之類的事情是可以的。
: : 請真的要顧及孩子的安全,一時的失誤很有可能造成終身的遺憾。
: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
: 第五十一條
: 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
: 險或傷害之環境;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,不得
: 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。
: ^^^^^^^^
: 法律是這樣定的,如果說叫大家不要觸法,那請本版上每個媽媽自己問問自己
: 看看上面這條法律,你認為自己有沒有觸法?
: 特別是「不得使其獨處」
: 什麼是獨處?
: 實務上見解就是大人沒跟孩子在一起就算讓孩子獨處

真是太棒了,我請育嬰假的時候都沒有觸法耶~

: 如果以十分鐘來說好了。
: 去上洗手間、去廚房溫個奶、去隔壁房間跟人講話(或講電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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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洗手間會拿椅子放在浴室跟小孩一起蹲馬桶

我家是開放式廚房,我親餵不需要溫奶,不過就算倒杯水我們也都還是在一起

我請假期間家裡就我跟小孩兩個人,所以不會去隔壁房間跟人講話

講電話就是用無線子機跟小孩在一起的時候講


: 去廚房煮個菜、去洗個衣服尿布奶瓶、去洗澡....太多太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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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上,開放式廚房,小一點的時候是放在遊戲床他小睡或醒著玩,我們互看邊煮

洗衣服尿布奶瓶就是晚上兒子睡覺之後,我老公在做的事


: 小孩爬去某個房間玩玩具、只要大人沒在身邊,就叫做獨處

我都跟他一起去玩玩具

: 就算在同一個「家中」,只要大人沒跟孩子在一起旁邊,就叫做獨處
: 法律不是用家做定義,是用「獨處」做界定
: 更何況「家」的定義很模糊,有的人的家有200坪,有的人的家只有20坪
: 法律不可能用「家」去做定義
: 來,請告訴我們,要怎樣才能做到完全「不觸法」

真巧我還真的不觸法耶~


: 最後,你說的 嬰兒猝死...
: 當我打這篇回應文章的時候,眼睛看著電腦螢幕,專注在PTT 上超過 10分鐘
: 如果 嬰兒猝死 會發生,我根本無能為力...
: 更何況大多數的人一專注在 PTT 上面每一次往往都會超過 10 分鐘

你可以選擇不要

: 一般家庭不可能做到一直叮著孩子觀察是否有呼吸
: 那請各位媽媽一直叮著小孩,不要逛 PTT 、不要逛網拍、專心看著孩子吧。
: 這樣可能嗎?合理嗎?

可能

我請假帶孩子的期間,我的ptt帳號因為太久沒登入就過期了

網拍也是在我老公可以陪小孩的時候,或是我抱著小孩睡覺的時候用手機看的


: 孩子是老天爺賜給我們的天使,不是折磨我們、懲罰我們的惡魔
: 更不是把我們綁住害我們什麼都不能做讓我們變成植物人
: 該做的事情你還是要去做,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
: 該上廁所就去上、不要憋尿、不要忍著不大便、肚子餓就去吃東西
: 該去洗澡就去洗、該做什麼就去做,該洗衣服就去洗,
: 晾衣服遇到忽然下雨就趕快去收進來,樓下拿個信、樓下便利店買個東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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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這之前我都可以認同,因為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問題

但出門去卻把小孩留在家裡,我完全不能接受

去樓下拿個信、去便利店買個東西,在小孩醒著的時候帶著去是會怎樣

為什麼一定要在小孩睡著的時候把他單獨一個人放在家裡面?


: 鄰居來串門子、郵差來送個掛號信、需要講電話去隔壁房間
: 上個PTT 逛網拍... 甚至跟老公親熱做愛
: 合理時間內做完趕快回來就好
: 大多數的人不可能請的起傭人 24hr 輪班叮著小朋友
: 我們只能承擔合理的風險、過著合理的生活。
: 你、觸法了嗎?


好吧!單純表達我自己的看法

算是您的心臟比較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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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holiday:XDXDXD 07/25 09:31
icefeeling:小麻媽,你的開放式廚房讓我想到應該會有人說"這樣小孩 07/25 09:48
icefeeling:都在吸煙" XD 07/25 09:48
LisaShie:呵!這個我也有想過,所以都只有切菜、蒸煮的先做 07/25 09:53
LisaShie:菜備好,等老公回來帶小孩去玩玩具再把熱炒的煮好上桌 07/25 09:53
icefeeling:小麻媽 cool~~ 07/25 09:56
ninan:推一下,以前的媽媽也是一條背巾,時時刻刻背著啊 07/25 09:59
LisaShie:我晚餐會順便煮隔天中午的便當,微波就可以吃 07/25 10:02
LisaShie:所以也沒有中午要去買便當的問題~ 07/25 10:03
faymin:我要推這篇,我也如此,不覺得像j大說有什麼不對∼ 07/25 10:17
jennywei1125:大概一歲前我還背得動都背著他做家事收信轉帳讓他在 07/25 12:00
jennywei1125:背巾裡睡!等背不動就等他醒來再去轉帳,郵局的不管 07/25 12:03
jennywei1125:事後再去郵局領,其他貨運很好心,說家裡有小孩都會 07/25 12:03
jennywei1125:很貼心幫送上來家門口!買菜當然一起去順便讓他認識 07/25 12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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